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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1-01-01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按照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期末考试将于2021年1月2日——5日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命题工作

(一)命题时间本学期出卷命题时间定为11月23日——12月17日。

(二)命题要求命题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由主讲教师或教研室指定教师命题。教学大纲相同的同一课程应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武汉晴川学院课程考试试题模版和武汉晴川学院课程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模版详见附件一、附件二。命题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应严格保密试题,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透露考试内容。具体命题要求见《武汉晴川学院课程考试命题及试卷管理规范》。

(三)命题审核试卷命题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应按学校要求对命题材料详加审核、汇总,于12月17日前将命题试卷交教务处。

二、考试与巡考

(一)公共课程考试由教务处统一指定考试时间,专业课程考试由各学院自行安排。考试地点和监考人员由教务处统一协调安排。各学院(课部)须在2020年12月10日前在教务系统内完成考试科目、各班人数核对及专业课排考。由教务处汇总、制定全校期末考试安排表。各系自行安排的课程考试时间应与教务处统排的全校公共课考试时间错开。在时间排序上,公共考试课程优先。考试安排一经公布,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须经学部主任签署意见并报教务处批准。

(二)巡考期末考试期间,学校设立考务办公室(非常设机构),考务办公室一般由校领导、教务处、学院(部)办公室、学生处、教学评估、督导中心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考场巡视,检查学院考试工作,督察考风考纪,处理突发事件,认真做好当日考试巡查情况记录。考务办公室人员应认真履行巡视职责,秉公办事。考试结束后,及时将《武汉晴川学院考试巡查表》(见附件七)交教务处。

三、监考各教学单位在职人员(专职教师和行政人员)均有义务完成本开课单位和其他开课单位所有课程考试的监考任务,机关处(室)应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参加监考工作。监考人员应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后应首先整顿考场秩序,严禁学生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检查学生校园卡或学生证,组织考生按考试卡就座,清理桌面和抽屉,除钢笔和必要的文具外,书包和其它一切物品纸张应全部集中摆放。监考人员在监考期间不得擅离岗位,不得看书看报刊、杂志等,不得相互交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如果发现考生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请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以及其它严重作弊行为,应立即停止该生考试,没收试卷,在试卷总分栏签写“舞弊”字样,并在考场记录上详细写清违纪舞弊情节并签名,于考试结束后将《武汉晴川学院课程考试考场评估记录表》(见附件八)、违纪舞弊材料等一并送交报教务处。

四、试卷评阅、成绩录入

(一)试卷评阅阅卷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试卷评阅工作;教师在评阅试卷时一律使用红笔,正分批改。评卷应做到判分明确,统分无误。具体要求见《武汉晴川学院课程考试评卷规范》。

(二)成绩登录并提交纸质成绩单教师应在考试结束一周内登陆成绩管理系统录入学生成绩,打印《学生成绩单》一式两份(注:如有重修、缺考、缓考、舞弊的学生应在成绩单的备注栏内标明)并签名。

(三)考试试卷分析成绩评定、登录上报后,任课教师应对所任教班级学生成绩进行总结分析(具体要求见《武汉晴川学院课程考试评卷规范》)并填写考试试卷分析表(提交成绩后打印格式3为试卷分析表),考查课填写成绩分析表(见附件)。下学期开学第一天,任课教师须将已签名的《学生成绩单》一式两份、考试试卷、《武汉晴川学院考试试卷分析表》一并交至所在教学单位。

五、成绩审核与归档教师录入提交成绩后,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应及时审核本单位任课教师所提交成绩,避免出现成绩漏登错登等情况。各教学单位整理汇总纸质成绩单,详加审核后加盖公章,将《学生成绩单》(一份)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统一报送教务处。

六、试卷档案保管考试的相关材料由开课单位根据学校关于试卷档案的整理要求,归档后保存。详见《武汉晴川学院课程考试命题及试卷管理规范》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做好期末考试的准备工作,加强对教师及考生的教育管理,学校对违反规定的师生将按照《武汉晴川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武汉晴川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规定》、《武汉晴川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相关附件见教务处网站下载区。

武汉晴川学院教务处

二○二○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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