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受新冠疫情影响,原定于2020年3月举办的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在校生补考推迟至2020年9月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课程考试不合格的在校生(2019级本专科、2018级本专科、2017级本科)
二、补考形式:线下考试
三、考试时间
公共课——9月12日-13日(8:30-10:30,13:30-15:30,16:00-18:00)
专业课——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于9月20日前完成专业课补考,考试时间由各学院研究决定。
四、考前工作流程:
1、教务处导出全校补考学生名单。
2、试卷报送。各教学单位于8月21日前将电子版试卷标明印制份数打包发至教务处。
3、各学院核对补考学生名单。8月21日前完成补考名单核对。核对完后将最终名单反馈至教务处。
4、排考。公共课排考由各开课单位安排,专业课排考由各学院安排。考试安排需于8月26日前报送教务处。
5、考场地点安排。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地点。
6、学院通知。学院将考试安排于考表公布后通知至每位考生。
7、报送监考老师。各教学单位安排监考老师。监考老师于8月29日前报教务处。根据防疫要求,各教学单位除监考老师外,需另报一名隔离考场备用监考。
五、成绩报送
考试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应尽快组织教师认真阅卷,9月27日前完成阅卷登分并报送纸质成绩单至教务处存档。
六、疫情防控须知
1、考试期间,考生应自备口罩,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
2、考试入场及考试期间,考生因个人原因出现异常症状,需要接受健康检测或者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3、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由现场医护人员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诊断后方可离开。
七、注意事项:
1、上学期期末考试因违反考试纪律受处分的学生以及无故缺考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本次补考(只是不能参加作弊/缺考课程的补考)。
2、实践实验课程和考查课没有补考,必须参加课程选修。
3、开学后各教学单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命题审核表收齐后交至教务处,每门考试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将考场记录单交至教务处存档。
4、补考不得办理缓考。
5、各学院应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并通知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学生证和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教务处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