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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选修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6-03-11点击数:

根据武汉大学珞珈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武大珞珈教字[2015]84号),现就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选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修课程范围:本学期开课的所有课程。

二、选修报名条件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选修:

1、实验、实践类课程或以考查为考核方式的课程不合格的,或毕业论文(设计)未获通过者;

2、留级或延长学制需要补修学分者;

3、转学需要补修学分者;

4、2014、2015届毕业生,毕业前未修满学分低于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分8学分(含8学分),并申请了结业离校者;

5、因出国等原因需要取得已获学分课程的更好成绩者。

三、报名时间:

2016年3月7日-3月18日

四、报名程序:

1、由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填写《武汉大学珞珈学院课程选修申请单》交学院教学秘书。

2、教学秘书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编排选修课程班级,并填写《武汉大学珞珈学院课程选修通知单》。

3、学生持学院教学秘书审核的申请单和通知单到教务处盖章后,去财务处缴费。

4、成功缴费后,学生将有财务处盖章的通知单交至教务处,教务处将通知单(学院留存和教师留存联)交给学生,学生把两联分别交回学院及任课老师报到,并按规定时间上课。

五、缴费标准

1、在校生实验、实践类课程选修,或毕业论文(设计),学费标准为每学分50元。

2、在校生因出国等原因选修已通过课程,学费标准为每学分100元。

3、毕业生返校选修,学费标准为每学分100元。

4、在校生留级、延长学制、转学者,无需缴费。

请各学院通知有意参加课程选修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和缴费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附件:

1、《武汉大学珞珈学院课程选修申请单》

2、《武汉大学珞珈学院课程选修通知单》

武汉大学珞珈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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