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武汉大学珞珈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武大珞珈教字[2015]84号)的相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对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条件
1、经学校正式录取或取得我校学籍的2015年级学生。
2、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对转入专业有兴趣且确有专长,转专业后更有利于发挥其专长者;
(2)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隐瞒既往病史者除外),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确实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者;
(3)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经学校审核确认者;
(4)转专业前所在专业修读的公共必修课程全部合格且其他课程挂科不超过两门者。
二、转专业时间
2016年3月2日-3月14日
三、转专业流程
1、3月2日-3月4日,学生根据各学院可接受转专业的计划人数(附件1)和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附件2),连同成绩单上报学院教学秘书。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交转入学院审批。
3、3月7日-3月10日,各学院根据学生的申请条件,结合各学院教学计划、教学资源、学生规模等实际情况,组织考核筛选(具体形式各学院自行决定),于3月10日将审核通过的学生申请表汇总后上报教务处。
4、3月11日,教务处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复核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批。
5、3月14日,教务处发布学生转专业结果,学生须在通知规定时间内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四、转专业注意事项
1、学生在《学生转专业结果的通知》发布前,均应按照原所在年级专业要求参加相应活动,转专业申请受理成功后不得撤回;
2、艺术类专业学生只可在同批次、同类型专业内互转,不可转入其他专业;
3、已在2015年9月办理过转专业的同学不再办理。
4、获批转专业的学生应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补修满该专业的所有学分。在原专业已获得学分的课程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类型吻合的,予以承认,其他课程学分列入公共选修课学分;
5、转专业学生课程补修由各学院负责。学生应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安排,向所在学院提出课程选修申请,所在学院审核后安排插班选修,考试合格后获得相应学分。
6、转专业后,学生的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缴纳。
附件1:2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各学院接收转入学生计划
附件2: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下载专区下载)
武汉大学珞珈学院教务处
2016年3月2日
附件1: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各专业接收转入学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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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专业
| 可接收转入学生人数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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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
| 物联网工程
| 5
| 出勤达标,公共课无挂科,无违规违纪,通过接受系部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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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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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工程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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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机学院
| 电信工程
| 59
| 符合学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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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工程
|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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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电子工程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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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
| 英语
| 5
| 考试合格后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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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英语
| 5
| 考试合格后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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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学院
| 新闻学
| 6
| 出勤达标、公共课考试无挂科。本专业考核合格后可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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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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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导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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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不设上限
| 要求符合学校规定,公共课必须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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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管理
| 不设上限
| 要求符合学校规定,公共课必须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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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管
| 10
| 符合学校政策,且高等数学和大学英语必须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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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 3
| 符合学校政策,且高等数学和大学英语必须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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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学院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5
| 原专业为理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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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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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学院
| 电子商务
| 不设上限
| 符合学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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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
| 不设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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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贸
| 不设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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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
| 不设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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