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相关部门:
按照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期末考试将于第18-19周进行。本次期末考试将以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合格评估为契机,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各环节工作,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考试环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考试工作在教育教学中的重要意义
考试是检查学生掌握所学课程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的重要环节,也是检验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的主要手段,考风对学风有很大影响。
二、高度重视考前动员工作
各教学单位应以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召集学生学习《武汉晴川学院考场规则(修订)》、《武汉晴川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修订)》等文件,通过网站、横幅、班级群等多种途径宣讲考试纪律,组织开展诚信教育,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各教学单位应组织教师学习《武汉晴川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及全部课程考核工作相关文件,落实“四个从严”(从严治教、从严治学、从严治考、从严治管),以考风考纪为抓手,提振我校学风,切实把“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教学为基、质量为要”的办学理念体现在考试工作中。
三、进一步加强命题工作
从本学期提前批考试课程试卷命题审核结果看,命题工作亟需进一步加强,命题的质量与规范是决定考试工作成败的首要环节,应引起教学单位足够重视。
(一)命题时间。本学期出卷命题时间定为2024年10月16日-11月10日。
(二)命题要求。命题工作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由主讲教师或教研室指定教师命题。教学大纲相同的同一课程应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期末考试课程出A、B两套试卷,命题应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两份试卷在内容、结构、题型上应基本一致,但不得雷同,也不得与近三年试卷雷同。对于同一考查点,可从不同角度、选用不同题型命制试题。一般要求所有课程试卷题型不少于5种。试题中,原则上基本知识试题占50%,重点内容试题占30%,综合运用和能力测试试题占20%(各专业课根据不同专业性质可适当调整)。命题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应严格保密试题,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透露考试内容。具体命题要求见《武汉晴川学院课程考核命题实施细则(修订)》。
(三)命题审核。试卷命题结束后,各开课单位应按学校要求对命题材料详加审核、汇总,于11月11日前将命题试卷材料交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复审。
四、认真做好考试安排
考试周每天在两个时段排考:9:30—11:30、13:30—15:30。公共课程考试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专业课程考试时间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安排。考试地点和监考人员由教务处统一协调安排。
各开课单位应在2024年12月4日前在教务系统内完成考试科目、各班人数核对及专业课排考。教务处汇总、编印全校期末考试安排表。在时间排序上,公共考试课程优先。考试安排一经公布,不得随意变更,特殊情况应经开课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报教务处批准。
五、切实做好监考巡考工作
各教学单位在职人员均有义务承担监考任务,熟悉《武汉晴川学院考场规则(修订)》、《武汉晴川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修订)》等文件并严格执行。监考人员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期末考试实行校、院两级巡考。各学院要加大巡考力度,在考前要安排辅导员或班干部协助监考教师做好考生座位安排,尤其是随机调整工作。在考试期间要安排专人进行巡视,检查监考教师到岗、履行监考职责情况及考风考纪情况,处理突发事件。校级巡视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结束后,及时将巡查情况反馈给教务处。
六、组织好试卷评阅工作
试卷评阅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试卷评阅、成绩录入工作;教师在评阅试卷时一律使用红笔,正分批改。评卷应做到判分明确,统分无误。具体要求见《武汉晴川学院课程试卷评阅工作实施细则(修订)》。
七、其他事项
(一)开课单位根据学校要求做好整理归档工作,具体详见《武汉晴川学院课程考核档案归档要求(修订)》。
(二)期末考试期间,教室内的监控系统全部打开,对各考场的考试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全程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