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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0-22 来源: 点击量:

各学院(部/中心)、相关部门:

依据本学期教学工作整体规划,期末考试计划于第18-19周有序开展。本次期末考试将进一步健全考试管理各环节工作机制,着力构建公平、公正、公开的考试秩序。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考试工作在教育教学中的重要地位

    考试工作是教育教学体系中的关键环节,它既是教学诊断的“重要窗口”,能够为优化教学策略提供精准方向;也是学生成长度量的“核心依据”,可为明晰学业发展路径奠定基础;同时还是维护教育公正的“关键保障”,是坚守公平教育原则的重要支撑。

二、切实做好考前动员相关工作

各教学单位需高度重视考前动员工作,扎实推进各项任务:以主题班会、年级宣讲会等多样化形式,组织学生深入学习《武汉晴川学院考场规则(修订)》《武汉晴川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修订)》等文件;借助单位官网、宣传横幅、班级交流群等多种渠道,广泛宣讲考试纪律要求;同步开展诚信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学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并及时将诚信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在本单位官网上进行专题报道。

各教学单位应组织教师学习《武汉晴川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及全部课程考核工作相关文件,落实“四个从严”(从严治教、从严治学、从严治考、从严治管),以考风考纪为抓手,提振我校学风,切实把 “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教学为基、质量为要”的办学理念体现在考试工作中。

三、进一步加强命题工作

从上学期课程命题审核结果看,命题质量有显著提升,命题的质量与规范是决定考试工作成败的重要环节,仍需引起教学单位足够重视。

(一)命题时间本学期出卷命题时间定为2025年1022-1119日。

(二)命题要求命题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由主讲教师或教研室指定教师命题。教学大纲相同的同一课程应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期末考试课程出A、B两套试卷,命题应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两份试卷在内容、结构、题型上应基本一致,但不得雷同,也不得与近三年试卷雷同。对于同一考核点,可从不同角度、选用不同题型命制试题。一般要求所有课程试卷题型不少于5种。试题中,原则上基本知识试题占50%,重点内容试题占30%,综合运用和能力测试试题占20%(各专业课根据不同专业性质可适当调整)。命题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应严格保密试题,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透露考试内容。具体命题要求见《武汉晴川学院课程考核命题实施细则(修订)》。

(三)命题审核命题完成后,各开课单位应按学校要求对命题材料详加审核、汇总,于1120日前将命题材料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复审

四、认真做好考试安排

考试周每天个时段排考9:30—11:30、13:30—15:30。公共课程考试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专业课程考试时间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安排。考试地点和监考人员由教务处统一协调安排。

开课单位应20251119日前在教务系统内完成考试科目、各班人数核对及专业课排考。教务处汇总、编印全校期末考试安排表。在时间排序上,公共考试课程优先。考试安排一经公布,不得随意变更,特殊情况开课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报教务处批准。

五、切实做好监考巡考工作

各教学单位在职人员均有义务承担监考任务,熟悉《武汉晴川学院考场规则(修订)》、《武汉晴川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修订)》等文件并严格执行。监考人员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期末考试实行校、院两级巡考。各学院要加大巡考力度,在考前要安排辅导员或班干部协助监考教师做好考生座位安排,尤其是随机调整工作。在考试期间要安排专人进行巡视,检查监考教师到岗、履行监考职责情况及考风考纪情况,处理突发事件。校级巡视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结束后,及时将巡查情况反馈给教务处。

六、组织好试卷评阅工作

试卷评阅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试卷评阅、成绩录入工作;教师在评阅试卷时一律使用红笔,正分批改。评卷应做到判分明确,统分无误。具体要求见《武汉晴川学院课程试卷评阅工作实施细则(修订)》。

七、其他事项

开课单位根据学校要求做好整理归档工作具体详见《武汉晴川学院课程考核档案归档要求(修订)》

(二)期末考试期间,教室内的监控系统全部打开,对各考场的考试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全程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