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晴教务字〔2025〕74号
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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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及《武汉晴川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文件规定,为做好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组织准备(2025年秋季学期3-5周)
各学院启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审查指导教师资格,对指导教师和学生进行动员,明确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并检查、落实实验条件、实习场所,以满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需要。
(二)征题审题(2025年秋季学期6-8周)
各学院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组织教师开展毕业论文(设计)课题征集和审查,确定选题。选题应紧密结合生产和社会实际,难度和工作量适当,体现专业综合训练要求,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的论文(设计)比例应不低于选题总量的50%。
(三)选题、任务书下达、开题(2025年秋季学期9-13周)
1.根据选题情况,结合专业特点,坚持选题与专业契合的原则,采取“师生互选,学院调整”方式,合理开展选题工作。选题工作在本学期第9周(10月31日)之前完成。
2.各指导老师应在选题确认两周内,及时向学生下达研究任务,明确课题研究内容、任务及目标、研究进度及基本要求等,任务书下达及学院审核应在本学期第11周(11月14日)之前完成。
3.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合理制订研究进度计划、广泛查阅文献资料,撰写开题报告。开题在本学期第13周(11月28日)之前完成。
(四)研究调查(2025年秋季学期第14-19周、假期)
老师指导学生开始开展论文实验或实地调查资料的收集,保障顺利开展数据整理分析、论文撰写和答辩等工作。
(五)中期检查(2026年春季学期第2-4周)
1.各学院应及时组织各专业教研室、指导教师和学生开展毕业论文(设计)中期自查,检查学生是否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初稿,学校将于2026年春季学期第4周组织开展中期检查。
2.各学院应及时组织各专业教研室、指导教师和学生,以分组集中汇报形式组织论文中期检查,中期检查的分组成员(教师和学生)构成应与开题保持一致。学校将在学院自查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项抽查。
(六)论文查重(2026年春季学期第5-6周)
坚持论文学术不端检测100%原则,经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检测不通过者,视文字复制比例予以整改或取消答辩资格。
(七)评阅审查(2026年春季学期第7-8周)
指导教师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审阅和答辩资格审查,评阅教师开展毕业论文(设计)评阅,答辩小组(答辩小组成员应尽量与开题和中期检查保持一致,实行指导教师回避制度)进行复查,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答辩。答辩审查应在2026年春季学期第8周前完成。
(八)答辩与成绩评定(2026年春季学期第9-11周)
1.答辩小组依据答辩工作方案,按期保质完成答辩工作,提交答辩记录、成绩及评语。2026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将在2026年4月底-5月进行。
2.答辩结束后,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生综合成绩及等级。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经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后报送教务处备案。
(九)总结归档与推优(2026年春季学期12-18周)
完成答辩后的论文经过修改、核实、审查,按一人一档建档管理,作为重要教学文件妥善保管,毕业论文(设计)文本、管理过程中的辅助材料应立卷归档保存,并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档案袋。各学院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核算指导老师工作量,归档过程管理材料,开展2026届毕业论文(设计)创新奖评选。
(十)论文抽检(2026年8月底-9月)
学校组织毕业论文(设计)专项调阅检查,教育部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根据上级安排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按照“尽早启动、节点前移”的要求,制订详细工作计划,严格执行指导教师负责制,强化全过程管理,注重结果导向,确保论文质量。
(一)落实信息化全过程管理
采用“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对2026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过程管理。管理系统与学位论文抽检系统数据保持统一,各学院在管理系统中需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工作,为后期学位论文的报送打好基础。
(二)严格质量检查
学院在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中担负组织、领导和检查责任,指导教师、答辩小组是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的核心,学院应督促其真正担负起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职责,组织各专业强化论文过程管理、环节管理和流程管理,做到程序规范、标准明确、有据可查,确保学院管理到位、教师指导到位、学生投入到位、论文质量保障到位。
(三)加强教师指导
指导教师须充分发挥主责和主导作用,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对论文的全过程和精细化指导,做到每周有任务布置、有答疑辅导、有进展汇报。指导学生制订论文写作计划安排,围绕文献资料查阅与综述撰写、数据整理与分析、论文写作技能等开展专题指导,全面掌握学生论文进度和质量状况。
(四)强化诚信教育
指导教师要引导学生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严守学术诚信。指导教师应对论文是否由学生独立完成进行审查,确保原创性。学院应积极采取措施,坚决抵制学术不端行为,杜绝论文抄袭、剽窃、买卖、代写等弄虚作假现象。
教务处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