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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4-10-28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及《武汉晴川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文件规定,为做好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组织准备(2024年秋季学期1-3周)

各学院启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审查指导教师资格,对指导教师和学生进行动员,明确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并检查、落实实验条件、实习场所,以满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需要。

2.征题审题(2024年秋季学期4-5周)

各学院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组织教师开展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征集和审查,确定论文选题。选题应紧密结合生产和社会实际,难度和工作量适当,体现专业综合训练要求,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的设计(论文)比例应不低于选题总量的50%。

3.选题开题(2024年秋季学期6-13周)

根据选题情况,结合专业特点,坚持选题与专业契合的原则,采取“师生互选,学院调整”方式,合理开展选题工作。选题工作在本学期第7周(10月18日)之前完成。

各指导老师应在选题确认两周内,及时向学生下达研究任务,明确课题研究内容、任务及目标、研究进度及基本要求等,任务书下达及学院审核应在本学期第9周(11月1日)之前完成。

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合理制订研究进度计划、广泛查阅文献资料,撰写开题报告。开题在本学期第13周(11月29日)之前完成。

4.研究调查(2024年秋季学期第14-17周、假期)

老师指导学生开始开展论文实验或实地调查资料的收集,保障顺利开展数据整理分析、论文撰写和答辩等工作。

5.中期检查(2025年春季学期第2-4周)

各学院应及时组织各专业教研室、指导教师和学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自查,学校将于下学期第4周组织开展中期检查。

学院应及时组织各专业、指导教师和学生,以分组集中汇报形式组织论文中期检查,中期检查的分组成员(教师和学生)构成应与开题保持一致。学校将在学院自查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项抽查。

6.论文查重(2025年春季学期第5-6周)

坚持论文学术不端检测100%原则,经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检测不通过者,视文字复制比例予以整改或取消答辩资格。

7.评阅审查(2025年春季学期第7-8周)

指导教师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审阅和答辩资格审查,评阅教师开展毕业设计(论文)评阅,答辩小组(答辩小组成员应尽量与开题和中期检查保持一致,实行指导教师回避制度)进行复查,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答辩。答辩审查应在下第8周之前完成。

8.答辩与成绩评定(2025年春季学期第9-11周)

答辩小组依据答辩工作方案,按期保质完成答辩工作,提交答辩成绩,推选校级优秀论文。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将在2025年4月底-5月进行。

答辩结束后,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生综合成绩及等级。论文成绩经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后报送教务处备案。

9.总结与归档(2025年春季学期12-18周)

完成答辩后的论文经过修改、核实、审查,按一人一档建档管理,作为重要教学文件妥善保管,毕业设计(论文)文本、管理过程中的辅助材料应立卷归档保存,并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档案袋。学院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核算指导老师工作量,归档过程管理材料。

10.论文抽检(2025年7月-9月)

学校在2025年春季学期期末组织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和校内抽检工作。教育部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根据上级通知确定时间。

二、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按照“尽早启动、节点前移”的要求,制订详细工作计划,严格执行指导教师负责制,强化全过程管理,注重结果导向,确保论文质量。

1.落实信息化全过程管理

采用“维普毕业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对2025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过程管理。管理系统已与学位论文抽检系统做好数据统一工作,请各学院抓好落实,在管理系统中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指导工作,为后期学位论文的报送工作打好基础。

2.严格质量检查

学院在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中担负组织、领导和检查责任,指导教师、答辩小组是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的核心,学院应督促其真正担负起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职责,组织各专业强化论文过程管理、环节管理和流程管理,做到程序规范、标准明确、有据可查。通过调查调研和巡视督导,及时跟进了解工作进展、发现问题予以改进;通过论文抽检,对论文选题现实意义、写作结构安排、内容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展现以及遵守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确保学院管理到位、教师指导到位、学生投入到位、论文质量保障到位。

3.加强教师指导

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讲师或其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助教职称的教师可以在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的带领下参与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指导教师须充分发挥主责和主导作用,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对论文的全过程和精细化指导,做到每周有任务布置、有答疑辅导、有进展汇报。指导学生制订论文写作计划安排,围绕文献资料查阅与综述撰写、数据整理与分析、论文写作技能等开展专题指导,全面掌握学生论文进度和质量状况。

4.强化诚信教育

指导教师要引导学生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严守学术诚信。指导教师应对论文是否由学生独立完成进行审查,确保原创性。学院应积极采取措施,坚决抵制学术不端行为,杜绝论文抄袭、剽窃、买卖、代写等弄虚作假现象。

 

        

                                                                                                                                                             教务处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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