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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档案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时间:2021-06-25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教学档案是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过程中形成的重要资料,是教学过程及其质量监控的客观记录。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教学档案在教学管理中的作用,迎接“合格评估”,教务处决定开展本学期教学档案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课程教学档案(以课程/教师为单位存档)

1.本学期所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含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课程的教学大纲)。

检查依据:《课程教学大纲模板及填写说明》(附件4-1)

2.本学期所开设课程的教学日历(含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课程的教学日历)。

检查依据:《课程教学日历模板及填写说明》(附件4-2)

3.本学期所开设课程的教案(含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课程的教案)。

检查依据:《教案模板及填写说明》(附件4-3)

4.本学期所开设课程的课程小结(含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课程的小结)。

检查依据:《课程小结模板及填写说明》(附件4-4)

(二)课程考核档案(以教学班为单位存档)

考试类课程检查试卷存档材料。归档材料依次为:

①试卷档案封面;

②学生成绩单;

③学生平时成绩记录表;

④试卷分析表;

⑤A/B试卷及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

⑥学生答题纸;

⑦试卷档案封底。

考查类课程检查课程考查材料(包括大作业、小论文、实验/实训/实习报告、作品、机考电子文档等相关课程考核材料)。归档材料依次为:

①课程考查方案;

②课程考查方案送审单;

③学生成绩单;

④学生平时成绩记录表;

⑤课程考核成绩分析表;

⑥纸质考核材料、数据光盘、作品摄影、论文等可存材料。

检查依据:

(1)《关于印发<武汉晴川学院考查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汉晴川教字[2017]85号,附件4-5

(2)《关于印发<武汉晴川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汉晴川教字[2017]86号,附件4-6

(3)《关于印发<武汉晴川学院课程考试命题及试卷管理规范>的通知》(武汉晴川教字[2017]87号,附件4-7

(4)《关于印发<武汉晴川学院课程考试评卷规范>的通知》(武汉晴川教字[2017]88号,附件4-8

(三)毕业论文(设计)档案(以学生为单位)

归档材料依次为:

①任务书;

②开题报告;

③指导记录表;

④检测报告单;

⑤指导教师审阅表;

⑥评阅教师评阅表;

⑦答辩记录表;

⑧答辩评价表;

⑨成绩评定表;

⑩答辩表决票;

⑪毕业设计(论文)文本。

检查依据:《关于印发<武汉晴川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武汉晴川教字〔2018〕166 号,附件4-9

二、检查形式

本次检查采取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统一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学校统一检查将组织教务处、教学督导办公室、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实验室管理中心,前往各教学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评价。

三、时间安排

6月27日至7月02日教学单位集中阅卷;

6月30日至7月06日教学单位材料整理和自查;

7月07日至7月08日为学校检查组统一检查;

7月09日至7月10日为教学单位整改归档。

四、有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档案建设和管理,层层落实责任,按照相关文件及规范要求,规范和质量并重,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形成书面检查情况汇总(附件1、2、3),检查情况汇总表纸质版(签章)和电子版于7月6日前报送教务处。各教学单位完成自查并整改后,按照《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档案检查验收工作人员安排表》(附件5)和各检查组联络人联系并确定学校检查时间,学校检查合格,签字验收后,才能放假离校。

2.教学档案管理应做到齐全、规范、有序,电子版档案条理清晰并有备份。

五、检查结果

根据学校检查情况,对优秀单位将给予奖励;对于问题突出的单位,将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暑期进行),直至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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