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有关教学单位:
一、课表安排工作程序
(一)制定教学计划
各系根据各年级的《本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的教学计划,并在各系主管教学的系领导审批签字后报送教务处(纸质版、电子版一同上报)。
(二)制定课头
教学计划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生成教学任务书,并下发各教学单位。各系制定专业课课头,公共课部制定公共课课头(纸质版、电子版一同上报),制定课头原则上应依据《武汉大学珞珈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武大珞珈教字[2013]81号)的第二条中规定的课堂规模的标准执行。
(三)根据教学任务选聘任课教师
教务处审核调整课头后,各系(部)根据教学任务选聘任课教师。
(四)安排公共课上课时间
教务处安排体育、英语、数学、计算机、思想政治、大学物理等公共课的上课时间。
(五)安排专业课上课时间
教务处安排公共课上课时间后由各系安排专业课上课时间。
(六)安排教室和机房
教务处根据全院各专业上课时间统一安排教室和机房。
(七)初步生成课表
各教学单位对课表基本信息进行核对,教务处初步生成课表。
二、课表安排工作时间进度安排
教学周为1-16周,考试周为17-18周。
三、课表安排工作要求
课表安排工作是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基础,各项工作程序环环相扣,具有非常严格的时间性。一旦某个环节、部门未能按要求按时完成各自承担的任务,会造成全院课表安排的整体时间的延后或课表安排质量的下降,影响学院的整体教学运行,甚至无法运行。全体教学管理人员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做好准备,严把质量关。
注:节次要求:上午四个课时,下午三个课时,晚上三个课时。
教务处将按工作进度每周定期或不定期公布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