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学管理,稳定教学秩序,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全面了解和掌握教学工作现状,及时解决教学中发现的问题,经研究决定,我校将于11月12日—11月20日开展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时间
11月12日—11月20日
各教学单位自查时间为:11月12日—11月18日
学校检查时间为:11月19日—11月20日
二、检查方式
本次教学检查以各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各教学单位自查。各教学单位由院(部)院长、副院长、秘书、辅导员等相关人员组成期中教学检查自查小组,对本单位进行自查,并在自查的基础上分别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全面了解本系(部)的教学工作状况。
2、学校抽查。学校由校领导、教务处、人事处、教学督导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组成期中教学检查小组,检查教师教案、教学计划、学生作业,学生到课情况,以及各教学单位教研活动的会议纪要等。
三、检查要求
1、各院(部)应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推进各项教学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各院(部)应按照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于11月30前报教务处。
教务处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