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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级本科生申请辅修武汉大学第二专业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6-11-24点击数:

关于2015级本科生申请辅修武汉大学第二专业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充分共享武汉大学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武汉大学将在2017年继续开办辅修专业,并同意我校部分优秀学生申请辅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名对象和招生专业

1.我校第一学年课程成绩全部合格(及格及以上).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综合素质表现优秀且学有余力的在校全日制2015级本科生,均可申请修读武汉大学开设的辅修专业的学习;

2.2016-2017学年武汉大学对我校开设的辅修专业有:法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日语共7个专业。(附件1)每个专业限招学生5名。

3.按照湖北省学位办鄂学位〔2011〕4号文件精神要求,七校联合办学学生攻读双学士学位,必须跨学科门类选择专业(即辅修双学位专业和主修专业代码前四位不能相同)且仅限报一个专业。如选择同一学科门类下的专业则不授予双学士学位。专业代码可查询我校本科专业代码与武汉大学辅修专业代码对照表。(附件2)

学分及学位

1.在获得武汉晴川学院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的前提下,修满武汉大学辅修专业规定课程25学分及以上,可获武汉大学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

2.在获得武汉晴川学院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的前提下,修满武汉大学颁发的辅修专业规定课程50学分(含毕业论文答辩)并符合《武汉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者,可获得武汉大学颁发的双学位证书。(具体要求可咨询开课学院)

教学安排

1.教学从在校第四学期开始至第八学期结束,共5个学期修完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

2.上课时间统一安排在双休日及暑假进行。

3.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可上网查询课表,学生可根据课表到武汉大学教材科购买上课用教材,凭听课卡到指定地点上课和考试。

学籍管理

1.修读武汉大学辅修专业及双学位的,按《武汉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2.符合条件获得辅修专业证书及双学位证书的学生,成绩由武汉大学教务部学籍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

3.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和考试不及格的课程(无门次限制)必须重新学习,学生必须到武汉大学本科生院购买重新学习选课卡,考试可随下一年级七校联办同专业的课程考试进行。

4.所有课程考试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考试违纪者取消修读辅修专业及双学士学位资格,并按《武汉大学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纪律处分,我校也会按《武汉晴川学院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学费

按武汉大学统一规定,每学分100元,学费分两次缴清,第三学期末交缴2500元完成辅修专业阶段的学习,第六学期初再交缴2500元完成双学位阶段的学习。

六、报名程序

1.2016年11月24日-29日,学生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可自行到学校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七校联合办学辅修.双学位申请表》(附件3),连同成绩单(1份)一并交各学院教学秘书处。资料不全或逾期未交视为放弃报名。

2.2016年11月30日-12月1日,各学院初审。学院教学秘书认真审核报名学生的资格,按学生的第一学年平均成绩高低排序,选取所报专业的前5名。填写《2015级学生辅修武汉大学双学位报名汇总表》(附件4),于12月1日16:00前将学生报名申请表(纸质).学生成绩单(签字盖章)和学院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交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3.2016年12月2日-6日,复审确定报名成功名单。学校将根据学生成绩及综合表现,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拔推荐。

4.2016年12月7日-8日,教务处将报名成功的学生名单上报武汉大学,并将相应的申请表下发至各学院,学院返给学生。

5.2016年12月12日-13日,报名成功的学生持武汉晴川学院教务处审核盖章后的申请表及本人学生证到武汉大学本科生院报名确认和缴费。缴费时间只限12-13日两天上午8:30-下午16:30,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6.因名额有限,报名表一旦提交,不允许修改专业志愿;报名成功却因特殊原因要放弃报名的,请务必于12月8日前告知教务处,以免浪费其他学生的学习机会;报名成功后放弃报名却未及时告知教务处的,将追究学生的责任。教务处联系电话:87934420,联系人:杨老师。

附件:

1.武汉大学2016-2017学年对武汉晴川学院开设辅修专业一览表

2.武汉晴川学院本科专业代码与武汉大学辅修专业代码对

3.七校联合办学辅修.双学位申请表

4.2015级学生辅修武汉大学双学位报名汇总表

武汉晴川学院教务处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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