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暂行办法》,现将201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体安排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时间安排
1、2016年11月底前,各学院应落实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导老师安排工作,并向学生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2、2017年4月前,学院组织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
3、2017年5月底前,进行毕业论文重复率检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并完成论文(设计)成绩录入工作;
4、2017年6月10日前,开展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5、2017年6月中旬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档案整理工作。
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撰写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
毕业论文的选题应具有专业性、实践性、创新性和可行性。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论文选题工作的指导。
2、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担任。每个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一般不超过10名。论文(设计)开题后,指导教师与学生约定每周指导的具体时间,及时跟踪学生的毕业论文进度,并给予相应的指导。
3、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要求
理工类专业论文(设计)要有理论分析、计算准确,实验数据精确,对问题的分析具有独创性;文科、艺术类专业论文(设计)要求有创新性,论据充分,概括性强。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
学生毕业论文撰写完成后,由各指导教师收集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为:学生姓名-学号-论文题目),经学院汇总后交教务处,教务处负责对全校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统一检测,检测时间另行通知。未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交论文的毕业生,不得参加本届毕业生答辩,对毕业论文重复率≥50%的毕业生,必须重新撰写毕业论文,并参加下一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答辩,对毕业论文30%≤重复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