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确保2017届毕业生毕业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及毕业生工作安排,现就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7年4月20日—5月10日
二、毕业条件
根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我校在籍2017届学生,修完所属专业全部课程,取得规定总学分,德、智、体等各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
三、工作安排
1.各学院要认真清理学生各学期的学习成绩,统计每名毕业生的总学分,整理出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名单,填写《武汉晴川学院2017届不符合毕业条件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1),经学院院长审核,签字盖章后于5月10日前送交教务处。
2.凡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延长学制,亦可结业离校。
3.申请延长学制的,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延长学制审批表(附件2),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于5月20日送交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报校领导审批。经同意延长学制的学生,随下一年级学生学习。
4.不符合毕业条件又未申请延长学制者,作结业离校处理,发给结业证书。
四、工作要求
毕业资格审查工作是毕业生工作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和教育的严肃性。各学院及有关单位应秉持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及时、准确完成审查工作。
附件:1.武汉晴川学院2017届不符合毕业条件学生信息统计表
2.武汉晴川学院学生延长学制审批表
教 务 处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