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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7-10-12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暂行办法》,现将2018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体安排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时间安排

1、2017年11月底前,各学院应落实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导老师安排工作,并向学生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2、2018年4月初,学院组织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

3、2018年4月中旬,进行毕业论文重复率检测;

4、2018年5月15日前,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并完成论文(设计)成绩录入工作;

5、2018年6月10日前,开展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6、2018年6月中旬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档案整理工作。

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撰写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

毕业论文的选题应具有专业性、实践性、创新性和可行性。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论文选题工作的指导。

2、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担任。每个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一般不超过8名。论文(设计)开题后,指导教师与学生约定每次指导的具体时间,及时跟踪学生的毕业论文进度,并给予相应的指导。

3、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要求

理工类专业论文(设计)要有理论分析、计算准确,实验数据精确,对问题的分析具有独创性;文科、艺术类专业论文(设计)要求有创新性,论据充分,概括性强。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

学生毕业论文撰写完成后,由指导教师收集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为:学生姓名-学号-论文题目),经学院汇总后交教务处,教务处负责对全校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统一检测,检测时间另行通知。未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交论文的毕业生,不得参加本届毕业生答辩,对毕业论文重复率≥60%的毕业生,必须重新撰写毕业论文,并参加下一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答辩,对毕业论文30%≤重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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