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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整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4-03-22点击数:

关于认真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反馈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评议结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将我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自查整改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整改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1.学院及时将抽检结果通知“存在问题毕业论文”作者(学生)本人及其指导教师,必要时可通知作者(学生)所在工作单位。

2.“存在问题毕业论文”作者(学生)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根据专家评议意见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认真修改,并提交详细修改说明,修改完成后再次进行文字复制比检测、审阅、评阅和答辩,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后归档。原存档材料、毕业论文(设计)修改全套材料(指导记录表、检测报告单、审阅表、评阅表、答辩记录表、答辩评价表、成绩评定表、答辩表决票、毕业论文(设计)文本、修改说明)一并归入毕业论文(设计)档案

3.各学院参照《“存在问题毕业论文”的全部“不合格”专家文字意见》(详见附件2),举一反三,对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全面检查整改。

二、严把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关

各学院要把自查整改工作延伸到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严把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关。其中附件1中初评结果出现1个不合格或复评确定为不合格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其指导的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要作为重点自查整改对象,采取有效措施,争取在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前最大限度消除存在的问题。

三、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自查整改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组织实施好本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自查整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形成自查整改报告自查整改工作方案与自查整改报告(纸质版与电子版)请于4月3日前送交教务处。

2.学院存在问题毕业设计(设计)”指导教师进行质量约谈包括备注“☆”和“★”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老师),学院可安排集体约谈,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单独约谈,约谈记录学院存档备查,约谈记录表见附件4

3.各学院组织对“存在问题毕业论文”(附件3)进行研讨,梳理问题,杜绝在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出现类似问题。




附件:1.2022/2023学年度湖北省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评议结果

2.“存在问题毕业论文”的全部“不合格”专家文字意见

3.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4.武汉晴川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约谈记录表



教务处

202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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