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武晴教务字〔2022〕51号)要求,现将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设”)答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方式
原则上为线下答辩。
二、时间安排
1.4月30日前,学院统筹做好答辩准备工作。学院成立答辩领导小组和答辩工作小组,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毕设答辩具体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答辩安排表(模板见附件)、答辩程序、答辩记录填写规范要求、成绩评语规范及正态分布要求、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预案或个别特殊学生个性化处理预案等。
2.5月24日前,完成毕设审阅、评阅、盲评(不低于5%)、答辩及成绩录入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学院要督促指导教师做好毕设指导、查重报告查阅、毕设资格审核、成绩评定等工作。指导教师要适时调整毕设工作方案和进度安排,加强对学生毕设的过程管理,保证毕设工作的整体时间和进度安排。
2.学院须对不具备答辩资格的学生、第一次“文字复制比”检测未通过的学生及首次答辩不合格的学生给予重点关注,加强帮扶指导,安排第二批答辩,具体方式及时间由学院自定,第二批学生答辩安排表须报教务处备案。
3.答辩后,学生徐按答辩组意见对毕设文本再次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将毕设终稿上传毕设系统。
4.“文字复制比”检测一次通过率将作为对学院年终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5.学院毕设答辩工作方案请于答辩前报教务处(纸质版于电子版)和督导办公室(电子版)。
教 务 处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