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总体要求,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安排教学任务的规范性文件,是实施专业人才培养和开展质量评价的基本依据。为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及“三个高职教育教学文件”精神,推进国家教学标准落地实施,提升职业教育质量,现就我校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国教育大会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突出职业教育的类型特点,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规范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快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全面发展。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授基础知识与培养专业能力并重,强化学生职业素养养成和专业技术积累,将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和工匠精神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二)坚持标准引领,确保科学规范。以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为基本遵循,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强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三)坚持遵循规律,体现培养特色。遵循职业教育、技术技能人才成长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处理好公共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学历证书与各类职业培训证书之间的关系,整体设计教学活动;特色是人才培养方案的生命,体现独有的专业特点,反映社会的不同需求,使各专业面向行业、企业及学生需求,合理定位,办出特色,办出质量。
(四)坚持突出应用,强化实践教学。培养方案要紧紧围绕学校定位,以突出应用为主题、主线,科学设计课程体系和实践平台,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深化实践教学方法改革。
三、主要内容及基本要求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当体现专业教学标准规定的各要素和人才培养的主要环节要求,包括专业名称及代码、入学要求、修业年限、职业面向、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教学进程总体安排、毕业要求等内容。各学院可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我校办学特色和专业实际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但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一)明确培养目标。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共基础课程标准和专业教学标准,结合学校办学层次和办学定位,科学合理确定专业培养目标,明确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保证培养规格。要注重学用相长、知行合一,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的职业适应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持续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技术技能培养、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贯穿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切实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
(二)规范课程设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齐开足公共基础课程;.科学设置专业(技能)课程。专业(技能)课程设置要与培养目标相适应,课程内容要紧密联系生产劳动实际和社会实践,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注重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精神的培养。一般按照相应职业岗位(群)的能力要求,确定6—8门专业核心课程和若干门专业课程。
(三)合理安排学时。三年制高职总学时数不低于2500,鼓励学生自主学习,选修课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均应当不少于10%。鼓励将学生取得的行业企业认可度高的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已掌握的有关技术技能,按一定规则折算为学历教育相应学分。
(四)强化实践环节。加强实践性教学,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占总学时数50%以上。要积极推行认知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等多种实习方式,强化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学生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可根据专业实际,集中或分阶段安排。
(五)促进书证融通。鼓励各专业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有关内容及要求有机融入专业课程教学,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积极探索第二课堂与第一课堂的有机结合,将第二课堂纳入整体实践教学体系之中。各教学院系要努力丰富第二课堂教学活动,开展各类学科与专业竞赛,创造条件面向学生开放实验室,建立第二课堂教学的管理制度及质量评价体系。
(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校)合作。各专业要充分利用校内外各种优质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教育;要具有主动服务行业企业需求的意识。构建“专业+企业或行业+项目”的合作教育模式,把项目融合于人才培养方案,从培养计划、课程设置、教学资源配置、教学模式和培养途径等多个方面,把专业和产业结合起来。
四、学制、学分、学时
(一)学制:3年
(二)学分
1.总学分
原则上各专业总学分控制在135学分以内。。
2.学分计算
(1)理论课教学原则上每16学时记1学分。
(2)上机课、独立设置的实验课32学时计1学分。
(3)体育课每学期计1学分,在大一分两学期上完。
(4)军事理论与军事训练安排两周,计2+2学分。
(5)集中安排的实践教学环节(除实验课外),课程设计、认知实习、专业实习(实训)每周计1学分。
3.第二课堂学分学分
按照《武汉晴川学院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三)学时
各专业总学时控制在2500-2550学时,其中课内总学时控制在1600-1650学时(包括课堂讲授、课内上机、实验和实训课等,其中课堂讲授约为70%,课内实践约为30%)。平均周学时控制在23-25学时/周。
集中实践教学环节按24学时/周计,集中实践教学环节为36周左右。其中顶岗实习时间为24周。课内实践与集中实践课时之和不少于三年总学时的50%(即1250学时)。
五、课程设置结构
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包括公共必修课程、学科(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岗位对接课及实践教学环节。选修课包括公共选修课程、岗位对接选修课程,岗位对接选修课程中,学生可根据自己的职业规划选择与岗位对接的相关课程学习。理、工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选修不少于4学分的人文、社会科学类公共选修课程;文类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必须选修不少于4学分的自然科学类公共选修课程,作为学生毕业条件之一。要求学生分别在第二至第四学期修读。
课程类别 |
课程性质 |
学分要求 |
备注 |
公共基础课 |
必修 |
|
|
选修 |
4学分 |
学校统一提供公选课程 |
专业课 |
必 修 |
专业大类基础科 |
根据专业情况由专业定 |
|
专业课 |
根据专业情况由专业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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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对接课 |
必修 |
课程内容与岗位直接对接 |
|
选修 |
课程内容与岗位直接对接 |
|
集中实践环节 |
必修 |
集中实践课程设置见表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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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要课程要求及安排
(一)部分课程设置方案
模块 |
课程名称 |
课程类别 |
总 学 分 |
总 学 时 |
开课学期 |
学时分配 |
各学期学时数 |
备注 |
讲授 |
上机 |
实验 |
实践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思政类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必修 |
3 |
48 |
1 |
32 |
|
|
16 |
48 |
|
|
|
|
|
思政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必修 |
4 |
64 |
2 |
48 |
|
|
16 |
|
64 |
|
|
|
|
思政 |
形势与政策(讲座) |
必修 |
1 |
16 |
1-4 |
16 |
|
|
|
4 |
4 |
4 |
4 |
|
|
思政 |
英语类 |
大学英语 |
必修 |
7 |
112 |
1-2 |
112 |
|
|
|
48 |
64 |
|
|
|
|
外语 |
大学体育 |
大学体育 |
必修 |
2 |
56 |
1-2 |
4 |
|
|
52 |
24 |
32 |
|
|
|
|
其中每学期安排2学时讲授课 |
计算机类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必修 |
3 |
64 |
1 |
32 |
32 |
|
|
64 |
|
|
|
|
|
非计算机类专业开设 |
数学类 |
高等数学D |
必修 |
4 |
64 |
1-2 |
64 |
|
|
|
32 |
32 |
|
|
|
|
计算机、机电、北斗三学院开设 |
高等数学E |
必修 |
3 |
48 |
2 |
48 |
|
|
|
48 |
|
|
|
|
|
会计、商学两学院开设 |
语文类 |
应用文写作 |
必修 |
1 |
16 |
1/2 |
1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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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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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科类专业第二学期开设,其余专业第一学期开设 |
其他类 |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
必修 |
1 |
16 |
2 |
16 |
|
|
|
|
16 |
|
|
|
|
学工 |
军事理论 |
必修 |
2 |
32 |
1 |
16 |
|
|
16 |
|
|
|
|
|
|
学工 |
职业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 |
必修 |
1 |
32 |
2-4 |
16 |
|
|
16 |
|
16 |
|
16 |
|
|
就业 |
(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校内实习、校外实习、毕业设计、专业综合实训(实验)课程、课内实践与实训教学、社会实践、入学教育与军训等。设置如下表。
实践项目 |
学期 |
周数 |
学分 |
备注 |
军事训练 |
1 |
2 |
2 |
学工 |
公益劳动 |
灵活安排 |
1 |
1 |
学工,每学期2天 |
认知实习 |
专业自定 |
0.5 |
0.5 |
|
跟岗实习 |
专业自定 |
4 |
4 |
|
课程设计(学年论文) |
专业自定 |
1—2 |
1—2 |
|
专业模拟训练(实训) |
专业自定 |
2-4 |
2-4 |
|
顶岗实习 |
6 |
24 |
24 |
|
毕业设计(论文) |
6 |
8 |
4 |
与顶岗实习并行 |
社会实践 |
专业自定 |
假期 |
|
|
(三)专业课程平台
学科(专业)基础课是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而开设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课程。一般安排在1-4学期。
专业必修课是指根据社会对该专业人才的需求和专业自身的特点而设置的最能代表本专业特色的课程。在选择专业必修课程时各专业要按应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体现专业性,选择对学生构建合理的专业知识结构起到关键的支撑作用的课程。专业必修课一般安排在第2—5学期,课程一般不得少于5门。
(四)岗位对接课程
岗位对接,即将实际工作岗位环境换为教学环境,将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工作技能、工作规范等转换为教学内容,在仿真环境下,开展理实一体的课程教学。
岗位对接课分为岗位对接必修课和岗位对接选修课。鼓励引入行业企业课程在岗位对接选修课程中开设,并由校企合作企业的专业人员主讲该课程。
七、其他
(一)各学院应认真学习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在充分调研(主要了解行业企业的用人需求,明确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及规格,与企业商洽开展合作办学等)基础上组织开展培养方案制定工作。扩招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还需按照文件精神要求制定扩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请各学院在2020年2月5日前将培养方案电子版及培养方案调研报告发指定邮箱(466896413@qq.com)。
附件: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版(参考格式及有关说明)
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高职高专教学标准教职成〔2019〕13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
4.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组织做好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