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主动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的新特征,深化“两分式”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学校转型发展,培养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技术技能型人才,现就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正确处理好人才培养和社会需求、理论与实践、学历教育与职业教育以及同一性与多样性等方面的关系;紧紧围绕培养“三性两能”高素质应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要求,确立培养目标多样化、培养计划个性化的教育理念, 打造学校的办学优势和学科专业特色。
二、基本原则
(一) 突出应用
应用是人才培养的目标指向。培养方案要紧紧围绕学校建设特色鲜明的应用技术型本科高校的目标定位,以突出应用为主题、主线,科学设计课程体系和实践平台,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促进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协调发展与综合提高,有效满足学生就业、创业或继续深造需求。做到通识基础课适用(侧重培养学生的基本素养与通用能力)、学科基础课管用(侧重培养学生的专业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专业课能用(侧重培养学生职业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
(二)强化实践
实践教学是深化课堂教学,培养应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重要环节。人才培养方案要系统设计实践教学体系,增加实践教学比重,深化实践教学方法改革。
(三)坚持创新
创新是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灵魂。要以转变教育思想观念为先导,进一步改革创新课程体系、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模式、教学内容和方法,使培养方案适应我省乃至我国经济和产业发展形势的变化对应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
(四)分类指导
特色是人才培养方案的生命。不同专业体现不同的学科特点,反映社会的不同需求,制定专业培养方案需要分类指导,使各专业面向行业、企业及学生需求,合理定位,办出特色,办出质量。
三、基本要求
(一)科学定位培养目标,细化培养规格
各院系要组织本单位教师认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准确把握专业特点,结合我校的办学目标,科学定位专业培养目标和规格。培养目标要有明确的服务面向定位,概述培养人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能够适应的行业部门及岗位群;培养规格要按照知识、能力、素质等不同结构明确给出具体的培养要求。
(二)优化课程体系,强化实践教学
各院系要认真研究课程设置与人才培养目标、课程与课程之间的关联关系,保证课程体系服务于人才培养目标以及课程间良好的衔接,避免内容重复。依照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专业方向课程和素质拓展课程的架构,科学构建基础优化、融会贯通、突出应用的课程体系。其中,通识教育课程为公共必修课,由学校统一组织设置。各院系在专业方向课程的设置上,要充分考虑社会、行业发展实际和学生就业或创业需求。每个专业应设立多个专业方向课程模块,由学生自主选择,进行分方向培养。分方向培养的时间要根据专业实际,合理安排,以三年级上学期为宜。
要构建和完善与理论教学有机结合的实践教学体系。一是整体规划课内教学与课外活动、校内培养与校外教育、毕业实习与社会实践,结合行业、企事业单位生产工作实际,以实践教学平台建设为抓手,加强实践教学环节,使实践教学训练贯穿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二是根据专业和课程的特点与性质,把实践应用能力与创新能力的培养贯穿于课堂教学之中;三是增加专业实习实训时间,着力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职业素质。
积极探索第二课堂与第一课堂的有机结合,将第二课堂纳入整体实践教学体系之中。各教学院系要努力丰富第二课堂教学活动,开展各类学科与专业竞赛,创造条件面向学生开放实验室,建立第二课堂教学的管理制度及质量评价体系。
(三)创新模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校)合作
各专业要充分利用校内外各种优质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教育;要具有主动服务行业企业需求的意识。构建“专业+企业或行业+项目”的合作教育模式,把项目融合于人才培养方案,从培养计划、课程设置、教学资源配置、教学模式和培养途径等多个方面,把专业和产业结合起来。
四、学制、学分、学时
(一)学制:4年
(二)课程体系结构构成
课程体系构成:由公共课、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第二课堂学分等五大类构成。
课程类别 |
课程性质 |
学分要求 |
备注 |
公共课 |
必修 |
|
|
选修 |
4学分 |
学校统一提供公选课程 |
学科专业基础课 |
必修 |
根据专业情况由专业定 |
|
专业课 |
必修 |
根据专业情况由专业定 |
|
选修 |
专业技能限选课 |
根据专业情况由专业定 |
可考虑分方向模块化,每个模块学分需要一致 |
专业任选课 |
根据专业情况由专业定 |
要设置最低选修学分数 |
专业提高选修课 |
根据专业情况由专业定 |
集中性实践环节 |
必修 |
分基础实践、专业实践、综合实践 |
|
第二课堂学分 |
|
3 |
具体见《武汉晴川学院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武汉晴川教字[2018]64号) |
(三)课程设置与学时学分要求
1.总学分控制在150-170之间。 各专业要合理安排每学期课程,各学期的学分与学时要相对均衡 ,周学时建议控制在24学时以内。
2.教学分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理论教学主要以课堂教授为主,理论教学16学时记1学分;实践教学包括上机、实验、实训等课内实践,单独设课的实验课、上机课,以及集中性实践环节,其中课内实践16学时记1学分,单独设课的实验、上机课32学时计1学分,集中性实践环节每周记1学分,1周按16学时计。
3.加大实践教学比重,理工科类专业实践教学学时不低于教学总学时的35%;经、管、文、艺类专业实践教学学时不低于教学总学时的30%。
4.培养方案中提出的目标要求,如知识要求、能力要求、素质要求,必须要有相应的课程及实践环节支撑。
(四)公共课设置与教学安排
公共课含思政课程、大学英语课程、大学体育课程、计算机课程、其他综合素质课程等,合计 41学分。
1.思政课程(15学分)
课程名称 |
学分 |
课内总 学时 |
实践学时 |
开课学期 |
备注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3 |
32 |
16 |
1 |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 |
32 |
16 |
2 |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3 |
32 |
16 |
2 |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5 |
48 |
32 |
3 |
|
形势与政策 |
2 |
32 |
|
1-4 |
|
2.大学英语课程
层次 |
总学时数 |
总学分 |
开课学期 |
课堂教学学分 |
课堂学时分配 |
课堂教学 |
普通本科(A) |
192 |
12 |
一 |
3 |
48 |
商学院、会计学院 |
二 |
3 |
48 |
三 |
3 |
48 |
四 |
3 |
48 |
普通本科(B) |
160 |
10 |
一 |
2.5 |
40 |
计算机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北斗学院、新闻学专业 |
二 |
2.5 |
40 |
三 |
2.5 |
40 |
四 |
2.5 |
40 |
艺术本科 (C) |
160 |
10 |
一 |
2.5 |
40 |
传媒艺术学院(除新闻学专业)、工程设计学院 |
二 |
2.5 |
40 |
三 |
2.5 |
40 |
四 |
2.5 |
40 |
3.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课程(2学分)
非计算机专业的计算机基础课采取 “1+X”的课程设置方案,其中“1”是指“大学计算机基础”,“X”是指与专业相关的计算机拓展课程,X课程纳入学科基础课内,由专业所在学院按所需提出开课要求协商计算机学院开设。
课程名称 |
性质 |
学分 |
学时 |
理论 学时 |
上机 学时 |
开课 学期 |
备注 |
大学计算机概论 |
必修 |
2 |
32 |
24 |
8 |
1 |
|
4.大学体育(4学分)
课程名称 |
学分 |
学时 |
理论 学时 |
实践 学时 |
开课 学期 |
备注 |
大学体育 |
4 |
120 |
32 |
88 |
1-4 |
业余俱乐部选项上课 (24+32+32+32) |
5.其他课程(4学分)
课程名称 |
学分 |
学时 |
开课学期 |
备注 |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
2 |
16理论+16实践 |
1 |
|
职业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 |
2 |
16理论+16实践 |
2、4 |
|
创新创业基础 |
1 |
16理论 |
4 |
|
军事理论 |
2 |
16理论+16实践 |
1 |
|
6.公共选修课学分:4学分
(六)专业基础课设置与教学安排
1.计算机拓展课程纳入学科专业基础课内,由专业所在学院按所需提出开课要求协商计算机学院开设。
2.数学类课程纳入学科专业基础课内,由专业所在学院按所需提出开课要求协商公共课部开设。
课程名称 |
学分 |
学时 |
理论学时 |
实践学时 |
开课学期 |
备注 |
高等数学A |
11 |
176 |
176 |
|
1-2 |
(80+96),其中理论课144 习题课32 |
高等数学B |
10 |
160 |
160 |
|
1-2 |
(64+96),其中理论课 132 习题课28 |
高等数学C |
8 |
128 |
128 |
|
|
(64+64),其中理论课100 习题课28 |
线性代数A |
3 |
48 |
48 |
|
2 |
|
线性代数B |
2 |
32 |
32 |
|
3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A |
3 |
48 |
48 |
|
3 |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B |
2.5 |
40 |
40 |
|
4 |
复变函数 |
2 |
32 |
32 |
|
4 |
|
拓展 课程 |
高等数学 |
|
36 |
|
|
5 |
属于考研模块,以选修方式开设 |
概率统计 |
|
24 |
|
|
5 |
线性代数 |
|
24 |
|
|
5 |
3.大学物理及实验课程纳入学科专业基础课内,由专业所在学院按所需提出开课要求协商公共课部开设。
4.其他学科专业基础课由专业所在学院根据专业情况自行确定。
(七)专业课设置
各专业按照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设计自成体系的专业核心课程模块和专业方向课程模块。核心课程设置对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和《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应体现专业性,并对学生构建合理的专业知识结构起到关键的支撑作用;“专业技能限选课”的设置要有明确的方向性和系列性,要按有利于增强专业适应性、培养学生职业能力等原则进行设置;“专业选修课”要有利于扩大知识面和提高专业科学素养的原则设置。
(八)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设置
集中性实践环节分为三个模块:基础实践、专业实践、综合实践。
专业实践学分不低于10学分,包括专业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具体由学院根据专业需要进行设置,各专业应在第2-6学期设置围绕学期课程总结的综合专业创作(训练)环节 ,以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类别 |
实践项目 |
学期 |
周数 |
学分 |
说明 |
基础实践 |
军事训练 |
1 |
2 |
2 |
学工处统一安排 |
公益劳动 |
1 |
|
1 |
专业实践(不少于10学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综合实践 |
毕业实习 |
8 |
4 |
4 |
|
毕业论文(设计) |
8 |
8 |
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