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晴川学院关于组织2023年
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学校2023年立项建设了“税法”等15个课程思政示范项目,根据《武汉晴川学院关于公布2023年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立项建设期为1年,现建设期限将满,学校决定组织结题验收。
一、验收内容
(1)立项后1年内,学院应组织入选项目开展一次公开课;
(2)一份与公开课对应的教学设计及教学演示PPT;
(3)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结项报告;
(4)总结出1-2个典型教学案例。
二、验收方式
本次结题验收采用项目负责人准备验收材料、所在院(部)组织评审的方式进行。
三、验收程序
1.各学院组织项目负责人开展课程思政示范公开课(已随每学期的教学示范公开课开展了的,可不重复组织)。
2.各项目负责人按照结题要求撰写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结题报告(含课程典型案例)(模板见附件2),并附公开课相关材料(开展公开课的照片、PPT)。
3.各学院组织项目验收评审,对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进行全面总结、审核,重点审查各项目是否达成建设任务以及是否对本院的课程思政起到一定的示范推动效果,并形成所在部门结题验收意见。
4.5月10日前,各教学单位将结题验收材料一式一份装订(结题报告书、典型案例及公开示范课材料装订成一册)后报送至教务处,所有材料制成电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张老师邮箱1033748849@qq.com。
附件:1.2023年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立项建设名单
2.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结题报告书及典型案例模板
武汉晴川学院教务处
2024年3月21日